警喬裝速遞員拘捕 拒收投射器青年獲撤控
【明報專訊】海關去年截獲寄往香港、內有投射器及金屬彈珠郵包後通報警方,警方喬裝速遞員與24歲收件人交收。收件人拒收後被捕,被起訴一項企圖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昨在粉嶺裁判法院再訊,控方表示證據不足,申請撤回控罪,被告當庭釋放兼得2.8萬元訟費。
獲撤控的老人院兼職文員鄧力豪(24歲)在庭外表示,當日警員喬裝成速遞員,約在公眾地方交收,他已生疑,故用手機拍攝過程以保障自己,從無簽收郵包。他認為事件是一場「大龍鳳」,希望某些人「諗清楚才行動,唔好做無謂舉動」。
控方甫開庭時申請撤控,在裁判官提問下,控方解釋被告在48小時內就被起訴,「因為警方負責檢控的同事覺得要帶上庭」,但被告的信用卡和電話紀錄中欠缺進一步證據,故撤控。
被告包裹「關係薄弱」 獲訟費
辯方申請賠償訟費,稱無證據顯示被告安排送遞郵包,形容被告和包裹「關係薄弱」。裁判官聽畢陳辭,下令控方向被告賠償2.8萬元訟費。
鄧力豪原被控一項企圖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於2019年12月9日在大埔太和h麥當勞餐廳外企圖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套投射器及200粒金屬彈珠,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
【案件編號:FLCC5361/19】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