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3表行75萬名表 欠債青年囚10年
【明報專訊】聲稱投資失利欠債100萬的採購代理,兩年前在元朗、上水的珠寶行和表行偷竊兩隻共逾15萬元的名表,一個月後再持氣槍打劫尖沙嘴一商場的表行,劫走3隻近60萬元的名表,其後潛逃並於內地被捕。他昨在高院承認一項搶劫及兩項盜竊罪,判監10年。
認罪的被告蔡萬均(27歲),報稱採購代理。辯方求請時稱,被告在單親家庭長大,曾是見習地產代理,並售出一個價值2000萬元的單位,因與朋友投資失利,欠下100萬元債,在經濟困難及貪念下才犯案。
稱與朋友投資失利 欠債百萬
法官張慧玲判刑時表示,雖然被告搶劫時是用氣槍,沒傷害人,但不論真槍或假仿製槍,均對公共安全構成危險,參考案例須加刑,考慮被告認罪,決定判監10年。張官寄語被告已是成人,須為所做的事負責。
根據案情,2018年8月7日,被告喬裝顧客進入元朗一間珠寶金行,欺騙店員將一隻價值84,466元的勞力士手表拿出,把表戴在手上逃去。7日後,即同月14日,被告以同樣手法在上水一間表行偷走價值65,000元的勞力士表。
同年9月30日,被告到尖沙嘴The ONE商場一間表行,以氣槍指嚇店員,劫走3隻總值599,800元的歐米茄表後,乘的士到中港城碼頭,在廁所更換外套和衣服及棄置氣槍,購買往澳門船票出境,過程被閉路電視拍下。
被告於內地被捕,公安將他連同3隻歐米茄手表移交港警。被告警誡下招認另外兩表已於內地抵押。
【案件編號:HCCC33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