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中國官方中央電視台駐倫敦記者孔琳琳(圖),去年9月底大鬧英國保守黨在伯明翰舉行的「香港自由、法治、自治受損」座談會,更涉嫌掌摑當義工的香港留學生Enoch Lieu,被控普通襲擊罪。伯明翰地方法院上周五(11月29日)裁定孔琳琳罪名成立,判處12個月有條件假釋,另須賠償受害人及支付堂費,合共2115英鎊(約3620加元)。孔的律師稱將就定罪及裁決提出上訴,中國駐英大使館指有關判決令人對英國司法公信力產生懷疑。 孔琳琳當日先指摘曾被拒入境香港的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副主席羅哲斯(Benedict Rogers)「反華」,並斥責其身旁的香港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人為「漢奸」。Enoch其後試圖帶她離場,惟被孔掌摑兩巴。英國檢方去年11月曾稱證據不足,一度撤銷指控,後來重新起訴,孔琳琳今年4月缺席聆訊,遭英國法院發出通緝令。 英國廣播公司(BBC)中文網報道,法官庫雷希(Shamim Qureshi)宣判時稱,孔琳琳先掌摑Enoch,之後再推開對方的手臂,第一下動作明顯構成刑事上的襲擊,第二下則不是,「在我看來,當時被告失去了作為記者的冷靜職業素質,變成了情緒強烈的質問者」。49歲的孔琳琳否認指控,並稱自己被打在先。保守黨成員Enoch否認當時用手觸碰孔,而是以「中立的口睍虷o離開」。 中國駐英大使館發言人回應稱,對判決感到震驚和憤怒,留意到孔琳琳已提出上訴,要求英國司法部門依法公正辦案,切實保護中國記者的正當合法權益。該發言人批評,中國記者正當行使權利表達觀點,卻遭百般阻撓和粗暴對待,正常履職受到干擾,人身安全受到威脅,令人不得不置疑英國一貫標榜的新聞和言論自由,現在孔琳琳竟被判有罪,更令人對英國司法公信力產生懷疑。 駐英使館還表示,該案案情一再反覆,起初是無指控釋放,後來因證據不足撤訴,有關方面始終拿不出新證據,但仍在沒有任何新證據的情G下再次啟動審理程序,直至做出上述判決,這背後的原因令人深思。 央視所屬的中央廣播電視總台一名發言人表示,對判決感到遺憾,強調尊重英國法律,但希望「英國法庭能夠在不受他人干擾的情G下,根據事實公正地審判案件,保護記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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