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身患第三期肺癌的58歲「老吳」,分別在6月12日金鐘被警員發射橡膠子彈擊中腹部倒地,以及8月4日在西環遭警員毆打,早前聯同其他受警暴者表示會向警方索償。「老吳」昨率先入稟高院要求警方公開開槍和施襲警員、其上級及同隊隊員的個人資料,以作日後民事索償或向檢控部門投訴之用。 原告吳應武,被告是代表警務處長的律政司長。入稟狀指出,原告要求警方在法庭頒令後的7日內,以誓章方式交代6月12日下午5時35分在金鐘添華道和夏t道交界開槍的警員、同隊隊員及做出下令開槍決定的開槍警員上級姓名、警員編號、職級、所屬隊伍及最近地址。原告亦要求警方,交代8月4日下午6時半在西環德輔道西及嘉安街交界的施襲警員隊員資料。 除索取上述警員資料,原告亦要求警方提供6月12日下午5時至8時開槍的錄影片段、涉及金鐘開槍和西環襲擊的警員行動紀錄、備忘錄、報告和警員記事簿等文件,以作日後民事索償或向檢控部門投訴之用。 【案件編號:HCMP2206/19】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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