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穿著漢服、梳蚞v髻,福建廈門一對新人日前拿蚨~服照到思明區民政局要做婚姻登記,卻被工作人員以「不夠正式」等原因拒絕,兩人只得再次拍照登記。消息引發議論後,廈門市民政局目前已介入調查。
觀察者網報道,陳先生說,26日上午,他和妻子到廈門思明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做好婚檢、準備好材料,包括四張在某漢服體驗館拍攝的漢服照,想用此照片做結婚證照片。
但是,等到陳先生和妻子辦理婚姻登記時,他們所拍攝的漢服照卻被工作人員告知不能使用,最好提供證件照。
林先生說:「工作人員告訴我們登記不了,因為這個是奇裝異服,我不明白的是,這明明就是中國傳統服飾。」
為了趕在當天辦完婚姻登記,陳先生和妻子只能拍攝新的證件照。目前他們已順利拿到了結婚證。「為什麼穿著漢服的照片不能使用呢?」此事在微博引發議論。網友看後分成兩派,一派支持:結婚還是要正式一點。另一派反對:身分信息能夠覈實就可以,另有網友曬出自己漢服照的結婚證件照。
北京青年報報道,對於拒絕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一事,思明區民政局回應稱,當時無法為這對新人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並非因為他們穿著漢服,而是頭髮不行。工作人員解釋,這對新人的頭髮上盤了東西,像藝術照而非證件照,因此不能進行登記。
廈門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一位工作人員表示,市民政局已就此事介入調查。
報道指出,中國民政部2015年頒布的《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範》對結婚照服飾、頭飾並沒有具體的規定,僅規定結婚登記時當事人需提交3張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不過,有些地區對結婚登記照有過較明確的規定。如北京市規定,婚姻登記照片應當為同一底版、單一底色的證件照,不得使用婚紗照、劇照、藝術照等。
對此,北京律師常莎表示,現行關於婚姻登記照片的法律法規並沒有對著裝進行禁止性規定,但該新人拍照時佩戴的髮冠可能被認定為不符合免冠照片的要求。
常莎也強調,由於結婚證屬於具備法律效力的證件,應遵循法律的明確要求,提交符合法律規定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