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大批市民於周日參與九龍遊行,後演變為警民衝突。有年輕男子當日下午途經佐敦道期間,在行人路遭防暴警員拘捕,警方其後一直拒絕提供拘捕警員身分,更三度提供不同版本的答案。男子昨向高等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要求警方立即放人。律政司最終到庭表示,事主即將獲釋,案件遂無限期押後,至申請方另有通知為止(sine die)。 律政司稱將放人 案件無限期押後 法庭昨午5時多緊急開庭處理申請,由高院法官周家明審理,惟律政司和警方起初沒到庭應訊。據了解,申請人周日下午約4時被捕,至押返警署才得悉以非法集結罪被捕,並一直拘押至昨日。 代表申請人的資深大律師潘熙指出,申請人當時身處佐敦道行人路,亦沒帶備任何示威者常用物品而被捕,又透露申請人的法律代表曾向警方查詢拘捕警員身分,惟警方三度提供不同答案,先稱隸屬機動部隊,惟因身分敏感而拒絕透露,後改稱不知道,第三次再改稱隸屬商業罪案調查科。 申請方認為,被捕者在被捕48小時內,警方需盡快決定是否落案起訴對方及將他帶上法庭,但不等於警方有權任意拘留市民,認為警員的拘捕和扣押均屬非法,故申請人身保護令,要求警方釋放申請人。 申請方又指出,律師團隊曾於昨日凌晨近3時至下午近1時,兩度通知西九龍總區,申請人將向法庭申請人身保護令,其後於下午4時再通知律政司,並於5時多交妥相關文件,周官一度將案件押後處理,以等待警方或律政司回覆。 未提扣押釋放原因 律政司代表最終在休庭期間到庭,並告知法庭申請人即將獲釋,惟沒提供扣押或釋放申請人的任何原因。申請方遂將案件申請無限期押後,直至另有通知為止。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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