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料周三就洗黑錢罪刑滿獲釋,並決定往台灣投案。台灣陸委會昨發聲明稱,港府應循司法互助處理,台方有必要先對相關人員採取入境管制,意味陳同佳不能入境台灣。港府昨晚發聲明回應指控表示,無足夠證據控告陳同佳企圖謀殺或「蓄意計劃殺人罪」,對於有指港府有司法管轄權而不應用等表示深切遺憾,希望台方務實及積極接收被其通緝和自願自首者,並會在本港法律容許的基礎上向台提供所需協助。
台媒:管浩鳴同遭標記「不核發登機證」
台媒《自由時報》報道,勸說陳同佳自首的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與陳被移民署標記為「不核發登機證」,不能以網上簽證或落地簽證形式赴台。
陸委會昨發聲明稱,法務部曾三度表達希望港府勿輕率放棄司法管轄權的執法立場,並呼籲雙方應即就司法互助合作,「不是單單將人送去台灣就卸責不管」;只要港府提出請求,台灣政府會在對等、尊嚴及互惠的基礎上,積極迅速提供相關證據,配合港府後續追訴,並無所謂放棄司法主權的問題。
台批操弄投案 港府稱指控失實
台灣法務部昨晚指從未放棄有關案件的司法管轄權,案件仍由士林地檢署偵辦中,形容港方突然操弄犯嫌到台灣投案,且不透過正式司法互助管道回應,以政治凌駕司法者是港府。
港府昨晚發聲明稱,對於有指陳同佳「被自首」甚至涉政治操作的指控完全失實。律政司已充分及全面考慮警方的調查及全部證據,無足夠證據控告他企圖謀殺或「蓄意計劃殺人罪」。對於調查不足、漠視追訴其殺人罪行、香港有司法管轄權而不應用等指控,政府表示深切遺憾。聲明又說,全球對通緝犯的通行做法,均是早日緝捕歸案、偵查起訴,政府已即時致函向台方轉達陳同佳投案意願,並樂意向台方提供一切所需合法可行協助;希望台方務實及積極接收通緝和自願自首者。
台灣前總統馬英九昨在facebook稱,對台政府認定陳同佳投案有陰謀而拒絕感非常詫異與憤怒,批評明顯是為政治理由「自我閹割司法管轄權」。他呼籲總統蔡英文正視相關法律問題,要求法務部依法處理。
台律師:罪夠證據審 量刑參考動機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台灣審理殺人案「不需要被告預謀殺人的證據」,若台方以此為藉口拒絕陳入境,為「荒謬的政治謊言」。台灣刑事案件律師陳克譽表示,殺人案件確只需殺人部分相關的證據就可審理,但被告的預謀或犯罪動機屬量刑參考因素之一,若沒相關證據,被告亦不自白,在量刑則無完整參考,認為證據愈充分愈能還原真相。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