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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明報專訊】廣東茂名市人民檢察院上周五通報,前開平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李沃華(正處級)涉嫌受賄案,茂名市人民檢察院已經作出逮捕決定。李是江門新會人,長期在公安系統工作,曾經擔任江門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以及副局長。
李沃華今年5月嚴重違紀違法受查,市紀委上月底開除李的黨籍及公職,批評他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反工作紀律,充當惡勢力「保護傘」;違反生活紀律及國家法律法規,涉嫌受賄、詐騙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