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就讀中二的12歲男童上月在炮台山被捕後,又涉於本月3日用黑色噴漆在太子站和警署外牆寫上辱罵字句,翌晨離家時遭警員拘捕,並被控兩項刑事疰a罪。案件昨日在西九龍少年法庭提訊,案件押後至11月21日再訊,男童獲准保釋,須遵守宵禁令和禁足令等條件。另有20歲青年10月1日國慶日示威被捕,投訴被警員毆打及延遲12小時送院。
10?3涉警署及太子站外牆寫字
12歲男童昨日身穿校服到庭應訊,其父母、多名親戚、學校副校長和社工均到庭旁聽,其祖母多次輕輕拍走男童身上的毛線,並頻頻用紙巾抹淚。據悉男童的父母已離異,他目前與祖母同住。
兩項控罪指出,男童於2019年10月3日刑狻籊勾絡p和太子站B1出口外牆。據悉,當時蒙面的男童在警署和太子站外牆,用黑色噴漆分別寫上「天滅 Free HK」、「死黑警全家比狗×」的字句,至翌晨離家時被捕。
控方指出,男童上月29日曾在炮台山遭警方以藏有工具作非法用途拘捕,並被搜出雨傘、頭盔、防毒面罩及黑色噴漆等工具。
男童最終獲准以2000元保釋,須遵守禁足旺角警署、太子站A、B出口一帶,不准離港,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以及晚上9時至翌晨6時宵禁等條件。
另外,理髮師葉浩軒(20歲)涉於十一國慶日,在屯門大會堂外用雨傘擲向警員,被控襲擊警員曾展鷹,及管有工具(即兩支噴漆)作非法用途兩罪,案件昨在屯門裁判法院提訊,並押後至11月30日再訊,被告其間獲准以5000元保釋,須遵守宵禁令和不准離港。
理髮師涉襲警 投訴延遲送院
辯方同時在庭上投訴,被告被警員制服後,遭對方打肚和肩膊,他即場要求送院,惟至12小時後才獲相關安排,其鼻、肚、膝蓋和腰均受傷。辯方又稱,警方曾要求被告簽同意書,以索取其醫療報告,惟警方只向他讀出同意書內容,沒給被告細閱機會。
【案件編號:WKCC700025、FLCC4452/19】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