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位姓熊中國移民在位於大多區的一所理工科大學內修讀碩士學位時,據稱被同樣來自中國的研究生導師索取好處。熊氏沒有屈從於潛規則,就向導師的主管舉報,但據稱還是沒有得到重視。於是該研究生自行找導師理論,言談中說到報應的問題,被導師當作威脅向學校舉報。
這回學校反應迅速,將那名華人研究生開除,同時報警交由警方處置。到了法庭上,控方建議,被告向導師道歉,就可免於起訴。而被告認為自己並沒有威脅他人,堅決不肯妥協,最後被一審法官判有罪。
被告不服提出上訴,被地區法院駁回之後,再次告上安省上訴庭,昨日上訴再被安省上訴庭駁回。熊氏聲稱會告上加拿大最高法院,一定要說清是非公道。
熊氏稱,2013年時,他在位於杜蘭區的一所理工科大學攻讀能源方面的碩士學位,他的導師A也是來自中國的移民,是該所大學的合約制教授。
「我的論文是一個實驗項目,到最後的時候,需要借用多倫多大學的一些專業設備進行檢測,才能完成實驗過程。而那個導師A就向我索要好處,否則就不幫助我申請設備,更不會讓我的論文通過。」
熊氏聲稱,在他之前,已經有同樣來自中國的研究生,因為沒有遵從A導師的潛規則,最後就沒能拿到學位。已經有其他學生向學校舉報。
於是熊氏向A導師的主管舉報,但據熊氏稱,該主管還是像之前一樣沒有對A導師作出處罰,反而只是知會A導師了事。
「這樣處理的結果,就是那導師變本加厲地刁難我。我於是多了個心思,把他威脅我的話記在小紙條上,藏在錢包中。然後還專門把手機打開,把我們的談話錄音下來。」
在與A導師的爭執中,熊氏提到了A導師佛教信仰,稱「你不要這樣。你好好地想一想。你這樣做能對得起你自己麼?對得起你的家人麼?對得起你的同胞麼?你這樣做,你一個念佛的人,你可別念了,我給你講,算了吧。」但A導師都不為所動。
兩人的爭執結束後,A導師向校方報告稱,他遭到了熊氏的威脅,而且威脅中還提及他的家人和孩子。校方聞訊後,很快將熊氏開除,並向杜蘭區警方報案,警方隨即按人身威脅案件處理。
熊氏表示,A導師並不知道他們的對話已被錄音,所以在接受警察盤問時,聲稱自己與熊氏對話時有另外一名學生在場。但到了庭審交叉盤問時,得知熊氏有錄音證據時,他就改口稱那名學生不存在。
但在警方逮捕熊氏時,從他的錢包內發現了一張字條,上面是一些威脅的字句。熊氏稱那是他速記了A導師的威脅話語,結果被警察當作熊氏意圖威脅A導師的「鐵證」。
另一個關鍵點是,熊氏稱檢控官對那段中文錄音的英文翻譯不準確,有許多曲解的地方,給一審法官造成熊氏的確是在威脅A導師的印象。偏偏當熊氏指出這一問題,想要找一個有資格的第三方翻譯公司翻譯時,他聘請的律師卻隨意地稱,熊氏自己翻譯即可。
結果熊氏的翻譯不能作為呈堂證供,最後一審法官是按照對熊氏不利的譯本來斷案,再加上熊氏又不願以向A導師道歉來換取無罪判決,最後一審法官判熊氏有罪。熊氏向區域法庭提出上訴,結果又被駁回。
熊氏繼續向安省上訴庭上訴,但上訴庭只管對先前的庭審中,法官對呈堂證供的斷案是否合理合法,並不會接受新的證據,因為那樣就變成了重審。
而熊氏上訴的一個重大訴求,就是要上訴庭法官採信由第三方翻譯公司翻譯的對話錄音英文文本,這樣的要求令熊氏上訴得直的希望更小。最後上訴庭法官昨日也是宣判,駁回熊氏的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