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多倫多市議會已在今年4月表決﹐通過了市府的噪音市政附例修訂案,修訂後的新例將在今年10月1日生效,將限制車輛製造的刺耳噪音,其中就包括分貝限制和針對某種噪音的時間限制。 噪音市政附例的修訂使該項市政附例更容易被人理解和付諸實施。在新例生效後,市府的市政附例執法人員將採用專門的聲音監控器來對噪音進行評估,不必要的按喇叭、引擎肆意轟鳴及輪胎發出尖銳的聲音,均被禁止。 逢周一至周五晚上至翌晨設限 此外,在每逢周一至周五的晚上9時至翌日清晨7時期間,以及每逢周六、周日和節假日的晚上9時至翌日上午9時期間,因汽車維修、改造或測試而製造的噪音﹐將不被允許。 市府發言人霍姆斯(Eric Holmes)指出,市府交通服務部門的職員現正就其他城市在汽車噪音執法方面採用的技術進行探討。 就在多倫多市長莊德利將噪音污染形容為「難以防禦的」之後,多倫多警方曾在今年7月的第一周開展了突擊執法行動,向製造噪音特別響的車輛發出了數十張告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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