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78歲前製衣廠東主30多年前聘用保母照顧兒子期間,涉趁家中無人時非禮保母11歲女兒胸部及私處;兩年後用「call機」約事主,帶上酒店重施故技,更脫去事主內褲非禮私處,並稱與妻子難以性交、「等你夠18歲」。事主直至2017年#MeToo運動,女運動員公開多年前遭性侵經歷,才鼓起勇氣揭發事件。被告否認兩項非禮罪,案件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 被指摸胸狎私處 「等你夠18歲」 報稱商人的被告徐龍貴(78歲),被控於1985及87年,分別在旺角一單位及雅蘭酒店一房間非禮女子X。 現時46歲的事主供稱,被告與妻子以前開製衣廠,1982年聘請其母為保母,照顧兩名兒子。事主於1985年就讀小五,暑假時跟隨母親到被告住所,其後剩下被告和事主獨處。被告帶她入房,隔衣摸她胸部及私處,為時5分鐘。當時事主「唔知發生咩事」,並不敢告知母親。 兩年後,被告私下向事主遞紙條,寫有被告「call 機」號碼及要求事主打給他,再邀約事主翌日外出,事主赴約並被帶上酒店房間。被告隔衣摸她胸部,再脫下自己及她的內褲,非禮其私處,她曾叫喊「唔好」,但推開被告不果。被告再捉她手摸其下體,並說「等你夠18歲」、「我同阿姨(被告妻子)做唔到」。 為母工作啞忍 #MeToo啟發報案 事主當時因「母親好似好想做呢份工」,不想她失去工作,一直啞忍。事主於2017年數次透過WhatsApp將事件告知被告妻子,但不獲回覆;加上#MeToo運動、女運動員公開受性侵經歷,呼籲大眾舉報,她才鼓氣勇氣揭發事件。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WKCC 4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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