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浙江杭州中院昨日上午就紫砂壺億元騙案的劉某等59名被告宣判,劉某等通過人為操盤,控制非法搭建的紫砂壺發售平台價格的漲跌行騙,百餘人中招,涉款逾1000萬元人民幣。59名被告干犯詐騙罪、非法經營罪等,被判處兩年至1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款。 案情透露,首被告劉某等共59人通過人為操盤,控制非法搭建的紫砂壺發售平台價格升跌,致投資者虧損的方式進行詐騙,共計騙取逾百名事主共逾1000萬元人民幣。劉某等被告在未取得授權,以及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的情況下,建立一個名為湖南礦交所CTC現貨平台,實則通過直接與客戶對賭的方式,獲取客戶在該平台交易的虧損和手續費等盈利,吸納數千名客戶共逾1.3億元人民幣,並在當中非法獲利逾4000萬元人民幣。 被內地媒體稱為「紫砂壺億元騙局案」源於2017年5月,杭州桐廬的姓陸女子在通訊軟件QQ認識一名自稱能夠帶她賺錢的中年「成功」男士王某。王某向陸姓女子推薦一個炒紫砂壺的交易平台。後因陸姓女子血本無歸,揭發騙局。 劉某因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及罰款50萬元人民幣;至於犯非法經營罪則判處有期徒刑9年,處罰700萬元人民幣,兩罪併罰執行有期徒刑共18年,及罰款750萬元人民幣。 另一劉姓被告干犯詐騙罪及非法經營罪,被判有期徒刑16年,罰款740萬元人民幣。其餘57名被告分別判處2年至1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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