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從事直銷的吳姓男子,透過臉書結識一名直銷業女總裁,吳前年相約見面時對她下藥,趁她昏睡之際,先假傳要包養他的「姊弟戀」假訊息掩飾犯行,並恐嚇「若逃跑,就找人輪姦妳!」性侵得逞,吳性侵時還看A片助興。 台北地院認為吳惡性重大,檢方具體求刑7年6月過輕,重判吳男徒刑8年7月。 判決指出,吳姓男子2016年透過臉書認識女總裁,2人愈聊愈投緣,2017年7月26日下午2人相約台北市知名飯店交換心得。但吳男竟在碰面前,不安好心,事先準備精神神經安定劑摻入飲料,提供給女總裁飲用。 女總裁喝下加料飲料後,出現頭暈、欲流口水、講話大舌頭等現象,遂至廁所嘔吐,且昏睡片刻,服務生將她扶出廁所後,吳男即帶她赴飯店房間休息,待她醒來時,驚覺自己睡在全裸的吳男旁邊,她表示與友人有約,欲打電話告知友人無法赴約,吳拿走她手機假傳LINE訊息,設計女總裁對他有好感,要包養他的假象。 女總裁因藥效作用,再度昏睡,她醒來時質問吳男,吳謊稱她得罪香港的大上線,「外面有5、6個人,逃跑會被拉回來輪姦」,逼她脫衣並吃下摻有藥物的巧克力,她拒吃並掙扎,吳恫稱「掙扎愈久愈不利!」,還邊用手機看A片邊性侵她。事畢,吳佯裝打電話給香港大上線,說「已搞定,放過她也放過我。」 北院認為,吳男否認犯行、捏造不實LINE對話內容誣陷,誤導本案偵辦、飾詞狡飾,迄未與被害人和解,犯後毫無悔意,加上被害人請求吳受重罰,公訴檢察官具體求刑7年6月,仍嫌過輕,依以藥劑強制性交罪判吳男8年7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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