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青年新政立法會前議員梁頌恆和游蕙禎的女助理鍾雪瑩涉嫌販運大麻,早前否認一項販毒罪,案件昨在粉嶺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稱,被告雖有可疑,但她丈夫早前供稱自己有吸食大麻習慣,控方未能在毫無疑點下證明被告有控制或知悉涉案物品,故裁定她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丈夫自稱有吸大麻習慣 被告鍾雪瑩(27歲)被指於2018年2月在大埔住所中被搜出約3.68克草狀大麻、兩個玻璃瓶內含有液態大麻酚、一個膠袋內有逾1克植物性物料,以及兩台金屬磨機。被告丈夫林冠亨曾以辯方證人身分作供時稱,自己有吸食大麻習慣,在被告家中搜出的大麻及工具均屬於他,搜出大麻的分量跟自己平常吸食的3克相似。裁判官在裁決中表示,控方無法在毫無合理疑點下確信被告知悉和控制家中的大麻和相關工具,故裁定她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FLCC7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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