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內地因一場「改地名運動」,使多地政府陷入了輿論之中。這個承繼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後的行政工作,將近年內地屋苑、大型建築被認為「大、洋、怪、重」的不規範地名納入規管範圍。雖然現在多地的「不規範地名」仍在公示階段,但最終改地名不僅涉及行政成本,居民亦需承擔時間成本,甚至會給民眾的生活帶來極大的不變。如何改以及如何確定改的範圍,至今仍有不同聲音。中央人民廣播電台旗下央廣網亦發表署名時評,批評「改地名」不能一刀切,而須先徵詢民意。 「皇帝府宮」及洋名類首當其衝 去年12月,民政部、公安部等6部委發布的通知中,定義「大、洋、怪、重」是「地名含義、類型或規模方面刻意誇大,專名或通名遠遠超出其指代地理實體實際的『大』地名;以外國人名地名以及使用外語詞及其漢字譯寫形式命名的『洋』地名;盲目追求怪誕離奇,地名用字不規範、含義低級庸俗或帶有濃重封建色彩的『怪』地名;一定區域範圍內多個地名重名或同音的『重』地名」,通知認為這些地名「割斷了地名文脈,損害了民族文化,妨礙了人民群眾生產生活活動」。 結合近期的各地關於改地名的相關報道,有「皇、帝、府、宮」類「封建」文化,或「維也納、曼哈頓」等洋文洋名的「殖民」文化色彩的建築及屋苑首當其衝。不可否認,在過去數十年中,內地愈來愈多的樓盤與購物商場或商業中心,被冠以洋名或是「宮府」,以突顯其「高級」或「身價」。這中間可能是迎合消費者或業主的一種手段,反映的是虛榮的心理和浮誇的世態;但可能也包含了設計者或經營者的心思,反映的是某種理念和精神。雖說在大部分人的意識中,「地名」在表面上只是呈現出一個地方精神層面及社會地位的高低。 與其大張旗鼓不計成本去修改地名,不如盡量縮小影響面,仔細甄別查詢登記初始名,依法律或規章來要求行事;多放一些心思在發展之上,而不是任由官員自把自為。明報記者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