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中富控股副主席及首席財務總監鄭潔賢,早年被指從永輝國際有限公司轉手時,牽涉有關信用狀貸款的串謀欺詐案。處理永輝清盤事務的外籍男律師,被指於2010年與鄭潔賢的代表律師等進行「和解會議」,提出以3800萬元換取控方證人不出庭作供。男律師被控兩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昨於區域法院受審。 被告Kevin Richard Bowers(51歲)被指於2010年2月25日及3月2日,向鄭潔賢的代表律師范家碧、Thomas Alexander Fyfe提出一筆3800萬元的和解金,換取相關證人包括其中一名清盤人Hill Nicolas不出庭作供。 控方開案陳辭指出,涉案的永輝國際有限公司於1998至2002年期間,輾轉由中富控股全資擁有。2000年8月至2002年7月,鄭潔賢擔任中富執行董事、副主席以及財務總監。2002年4月,永輝被粵首實業收購,其公司清盤事務交由被告所屬律師行處理。 其後商業罪案調查科接獲投訴,指鄭潔賢牽涉不合法轉帳,捲入民事訟訴案。2009年,被告擔任代表永輝處理清盤事務的律師,鄭其時再被落案控告串謀欺詐。 2010年2月25日,鄭潔賢的民事訟訴案聆訊後,被告向與案件相關者商討,若該民事案解決後,如何解決另一宗刑事案,遂提出和解金,並稱會安排令相關證人不出庭。 2010年3月2日,被告邀約鄭潔賢的代表律師Thomas Alexander Fyfe「飲咖啡」,提出3800萬元和解方案,並指示只要不將重要證人放在名單內,則不能提出有損鄭的證據。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DCCC89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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