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香港主要宗教團體之一「香港浸信會聯會」昨日發聲明,要求政府撤回修訂《逃犯條例》草案。聲明指出,政府至今無交代修例動機,亦不提修例影響。浸聯會亦向會員解釋發聲明原因,當中提到《逃犯條例》修訂本身是「邪惡」的,指近日已有不少團體發出反對聲明,若政府仍充耳不聞,就是政府的錯。3個人權組織亦再次去信特首要求撤回修例。
立會顧問再函保安局促澄清
另外,立法會高級助理法律顧問曹志遠周三再致函保安局,要求就修例澄清,包括個案是否「錯誤、不公或壓迫」的測試,是否能由法官在交付審判程序中使用,抑或只能由特首運用;法官能否考慮不載於《逃犯條例》及特別個案移交協議的其他因素或保障,縱使移交個案滿足到《逃犯條例》的要求,法官是否有剩餘酌情權決定,不作移交。特首林鄭月娥昨觀賞龍舟賽後未有回應有關修例的問題。
指修例影響難想像
浸聯會的聲明內提到強推修例引起社會強烈反對,認為若修例通過,所造成影響之大和深遠難以想像;而政府從無交代修例動機和影響,要求政府撤回修例,並與台灣政府商議一次性遣返安排,解決陳同佳案。浸聯會並呼籲政府捍衛香港人權及法治。
浸聯會會長羅慶才接受本報記者查詢時表示,記憶中浸聯會沒就政治事件發聲明,但不太肯定2003年政府建議就基本法23條立法時,浸聯會有無發聲。他說,有見社會上不同團體已就反修例表態,浸聯會已相對較遲,認為政府從無提供修例的真實理由,亦無解釋修例的迫切性,羅擔心修例後,有些本非罪犯的人可能因而成為罪犯,故在一眾常委草擬聲明後,在理事會上通過發出聲明。
數十理事聯署促擱置聲明
不過,本報獲悉有數十名浸聯會理事前日發出聯署聲明,指浸聯會理事會於6月4日議決的反修例立場聲明,僅以28票比26票通過,認為比數太接近,考慮有欠周詳,有待足夠討論,要求擱置執行,並建議舉行特別大會,並獲三分之二出席理事通過才算有效。
羅慶才確認有收到相關聯署,但指尊重理事會會議的決定,按一般會議,過半數支持就可通過;加上反修例遊行在即,而有傳《條例》修訂有可能於本月尾通過,羅認為聲明有時間性。他表示,會接觸相關理事,亦考慮召開會議,與各理事交流聚會。
浸聯會網頁除了刊出聲明,亦特意上載文章解釋為何應發聲明。文中指浸聯會所面對的不是發聲明的負面影響,而是修例本身是「邪惡」,不應「錯把樹木當森林」。文內亦表達了有堂會因發聲明而退出聯會的憂慮,但認為有教會如因聯會進行合宜和正當的事,就事件發言表態,而退出聯會,「錯不在聯會」。
基督徒憂影響內地傳教
浸聯會非首個反修例宗教團體。循道衛理聯合教會牧師部與社會服務部屬下的社會事務關注小組上月亦要求政府暫時擱置《逃犯條例》修訂。香港基督教會不時會到內地傳教,基督徒社關團契召集人劉志雄留意到,近年內地教會所承受的監控和打壓愈來愈大,認為修例會加添港人到內地傳教的憂慮。他指出,過去內地政府打壓港人到內地傳教時都非以相關宗教條例處理,更舉2002年香港商人黎廣強偷運聖經到內地為例,當時黎被判「非法經營」罪。他相信,修例對港人到內地傳教會有影響,但程度上需要再評估。
3人權組織函特首促撤修例
另外,3個人權組織「人權觀察」、「香港人權監察」及「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昨日亦再次去信特首林鄭月娥,要求撤回修例,公開信有逾70個組織聯署,包括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無國界記者、民陣等。信件提到,保安局稱香港法院會考慮移交逃犯申請地的人權狀G,但相關措施實際上都「不太可能提供真正和有效的保護」。
■明報報料熱線﹕inews@mingpao.com / 9181 4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