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近日掀起反對僱主強制女職員穿高跟鞋上班的「#KuToo」運動,促請政府立法禁止有關做法,已獲逾2萬網民聯署支持。厚生勞動大臣周三(5日)接受國會議員質詢時稱,女性在符合社會觀念與業務所需的範圍內穿高跟鞋並無不妥,但若僱主在非必要的情G下強制女職員穿高跟鞋,則可被視為職權騷擾。運動發起人認為縱然官方回應令人失望,但仍有助引起廣泛討論,改善女性工作環境。明報記者
演員兼作家發起「#KuToo」運動
「#KuToo」一詞取自日文中「鞋子」(kutsu)及「痛苦」(kutsuu)的諧音。發起今次聯署的日本女演員兼作家石川優實表示,日本不少企業對女性的服裝要求嚴格,即使無明文規定,女性求職面試或就職時亦必須穿上高跟鞋,可能造成不便與痛苦,但不少女性卻習以為常。
石川去年4月在一間殯儀館做兼職接待員,被僱主要求穿上鞋跟高5至7厘米的黑色高跟鞋,惟由於工作性質需長時間站立及走動,令她雙腳疼痛甚至流血,促使她反思為何女性必須穿上高跟鞋工作,並在今年2月發起「#KuToo」運動,要求政府立法禁止僱主強制女職員穿高跟鞋,截至昨日已有逾2.3萬人參與網上聯署。石川周一聯同數名女性代表,將逾1.8萬人的聯署名單呈交厚生勞動省。
厚生勞動大臣根本匠周三在眾議院委員會議上回應稱,社會普遍認為女性在職場穿高跟鞋「有必要而恰當」,在「符合社會觀念與業務所需的範圍內」並無不妥,但若僱主在非必要情G下強制女職員穿高跟鞋,例如女職員足部已受傷的情G下,則可被視為職權騷擾。
大臣:非必要下強制 可視職權騷擾
石川認為,根本的回應有助吸引更多人關注,引起更嚴肅與廣泛的討論,惟她同時慨嘆「男性似乎並未真正了解穿高跟鞋能使人疼痛受傷」,她認為在任何情G下要求女職員穿高跟鞋亦應被視為職權騷擾。
近年全球各地均有類似反高跟鞋呼聲。英國女演員索普(Nicola Thorp)2015年任羅兵咸永道會計師樓的臨時女接待員時,因拒絕按要求穿高跟鞋而被解僱,引起全球關注(見另文)。2017年,加拿大卑詩省立法禁止僱主強制女職員穿高跟鞋,艾伯塔等省份亦陸續效法。
日本勞動政策研究所副研究主任內藤忍認為,要求女職員穿高跟鞋的慣例落伍,且等同在職場訂立規範女性形象的標準,應被視為性別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