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多倫多恐鳥隊明星李安納(Kawhi Leonard)已向美國南加州法院提出一份訴訟書。他打官司的目的﹐是要從體育用品公司奈克(NIKE)手中﹐取回他號稱是自己創造的一個商標Klaw。
訴訟書稱:「2011年﹐李安納參加全國籃球協會(NBA)不久﹐就創作了一個商標。這個商標充滿他的個人因素。」
「這些因素包括﹕他的特別大的手﹐在他的手掌上揮就他名字的縮寫﹕KL﹐以及他的幸運數字2。」
這幅作品的創作﹐他早從學院讀書期間就開始進行。
「數年之後﹐李安納在和奈克簽署了一項贊助協議。在這份協議中﹐他允許奈克在某些商品上使用這個他創作的商標。他自己也仍在非奈克商品上使用這個商標。但是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也沒有徵得他的同意下﹐奈克將他的商品申請了版權﹐並在申請版權時做出虛假陳述﹐說是奈克創作了這個商標。」
奈克公司的一名發言人拒絕置評。
李安納前天隨恐鳥隊飛抵加州﹐備戰今晚和金州勇士隊的第3場比賽。
訴狀說﹐李安納打算使用Klaw商標到其他用途﹐比如服裝系列、鞋類﹐以及體育夏令營、慈善事業等。但是﹐奈克拒絕了他。
從那時以來﹐李安納成為一個自由鞋類代理商。到本賽季開始﹐他和製鞋公司New Balance簽署了正式合約。該公司本賽季中以李安納為中心﹐做了多個廣告短片。
該訴訟從理論上說﹐可以讓New Balance開始新的廣告攻勢﹐或者如果他勝訴﹐至少可以讓他奪回這個他聲稱屬於他的商標的控制權。
整個訴訟書長達9頁,其中介紹了他如何構思和開始創作這幅商標的過程和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