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中國籍廣州男子﹐以受中國政府迫害的法輪功練習者身分﹐向加拿大難民保護局提出難民申請,但被審核機構認為可信度不高,申請遭駁回。該男子向聯邦高等法院申訴,但法院維持原判。
當事人T出生在廣州。其父在2011年因心臟病突發去世後,T聲稱自己就開始出現失眠和抑鬱症狀,且常感到疲勞﹔再加上他從事郵遞員職業,工作時間長,勞動強度大,每天都感覺肩膀和手臂肌肉疼痛。
T雖然求助中、西醫,但都沒有效果。後來他透過友人介紹,加入法輪功。2012年某天,中國警方發現了T所在的練功團體,當時T正擔任望風放哨的工作,因此當警察抓捕練功人員時,他得以逃脫,到了叔叔家躲藏。
後來其母親告訴他,公安局已到他們家中抓捕,於是T找來「蛇頭」偷渡,逃來加拿大,並申請難民身分。
而T在逃亡抵達加拿大前,先通過欺詐手段取得美國簽證,途經美國三藩市﹐才來到加拿大,而他在美國時並未提出難民申請。在過去的6年多來,T在多倫多一直有練功,並參加示威行動。在這期間,T聲稱中國警察每年都去他國內的家搜查,他在國內的許多同伴都已被捕。
但當他向加拿大聯邦難民保護局(Refugee Protection Division﹐PRD)作出上述陳述時,有關官員認為其說法的可信度不高。
說法前後不一 歸咎翻譯口誤
首先,被問及練功地點時,他的說法前後不一。對此﹐T的解釋是,為他做翻譯的人出現口誤﹐但保護局並不接納。
其次,T亦無法準確回答﹐當年他被中國警方所提控的罪名。為此﹐T解釋,那因為事發已6年多,故才無法記得具體細節。
保護局的官員又認為,中國國內文件造假情況層出不窮,再加上之前﹐T通過文件造假獲得美國簽證,因此他所提供的所謂「法庭傳票」(Summons)很有可能也是「假貨」。
保護局亦質疑,如T被中國警方追捕,又怎能取得真護照?T的辯解是,在被搜捕前碰巧拿到護照,並不等同於缺乏合理性﹐而且他找到「蛇頭」,理論上可以賄賂相關官員。
保護局認為﹐T的家人並未受到中國警方報復。
另外, T在回答有關法輪功的問題時,是有經過演練。
而T則聲稱,中國警方不斷去其家中查看,就是對其家人構成一種騷擾,是某種形式的報復。由於他已充分了解法輪功,在回答問題時才顯得利落。當局不能因此而質疑其說話的真實性。
示威抗議相片被質疑做秀
T雖然出示他在中國駐多倫多總領館前的抗議示威行動相片﹔但保護局官員反而質疑﹐他有意做秀。
對於保護局的判斷,接到T的上訴並開庭審理的聯邦高等法院法官認為,保護局的裁決有理。
尤其是關於T在多倫多總領館前的示威行動,T的示威照片圖像質量很差,難以辨別上面的人物;而且T聲稱他示威時並沒有遮蓋自己的面容,如他在國內真的面臨中國警方的追捕,那為何不隱瞞自己的身分?
最後聯邦高等法院駁回T的上訴,支持難民保護局拒絕T的難民身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