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據溫哥華刑事律師Kyla Lee表示﹐孟晚舟提出的民事訴訟一般來說只涉及數千元﹐但孟晚舟財力雄厚﹐很明顯提出民事訴訟﹐只是用作避免被引渡至美國受審的手段而已。
初步來看﹐民事訴訟只是整個官司策略的一部分。
Lee說﹕「她(孟晚舟)是億萬富翁。根本毋須(透過民事訴訟)補償經濟損失。」
Lee表示﹐法官是否認為孟晚舟在捸捕過程中﹐其人權受到侵犯﹐在加拿大的引渡聆訊中有「重要影響」。這有可能影響加拿大司法部長最終是否准許引渡的請求。
她又說﹐即使孟晚舟最終被送往美國紐約受審﹐但如她在加拿大時人權遭侵犯﹐即使在美國法庭亦對她有利。
在美國多用陪審團進行審訊﹐美國律師亦會用盡方法提出爭拗﹔在加拿大﹐這亦逃不過法官的法眼。
美國人對在民事訴訟中索取更大賠償額早習以為常。孟晚舟提出的民事訴訟﹐只涉及數千元的賠償﹐而這正正切合孟晚舟被加拿大當局拘捕時﹐受到不當對待的講法。這與華為及中國所指﹐孟晚舟只是一名受害者的說法不謀而合。
代表孟晚舟的律師行Gudmundseth Mickelson LLP則拒絕評論事件。
安省Brock大學政治科學副教授兼中國專家伯頓(Charles Burton)亦同意此說。中國政府進一步將孟晚舟被捕一事﹐塑造成是「政治迫害」。
中國一直堅持﹐加拿大對受到美國引導﹐對華為作出「政治迫害」﹔又指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是受到美國華盛頓指示。
伯頓強調﹐北京當局一定已經意會到﹐孟晚舟在加拿大已進入正式的引渡程序。她不會隨便被釋放﹐而繼續扣留兩名加人──康明凱(Michael Kovrig)及斯帕弗(Michael Spavor)﹐以至將謝倫伯格(Robert Lloyd Schellenberg)判處死刑﹐只會令加、中關係進一步轉差。
「從(中國)政治宣傳方面﹐(將孟晚舟被捕)打造成與加拿大法律無關﹐只是加拿大受到美國施壓﹐要將孟晚舟送到美國。」
但從加拿大的角度﹐孟晚舟被捕﹐只為要遵守與美國簽訂的引渡條約。
移民律師李克倫(Richard Kurland)亦形容﹐孟晚舟提出的民事訴訟是避免引渡的簡單方法。
孟晚舟提出民事訴訟可令其律師團隊尋找更多資料﹐如可以傳召當日捸捕孟晚舟的執法人員﹐以及取得相關檔案﹐可能從中發現一些線索﹐足以令孟免被引渡。
即使民事訴訟失敗﹐對孟晚舟來說﹐亦沒有太大損失。法官最多可能只裁定民事訴訟毫無理據﹐最高罰款亦不過2萬元。
Lee表示﹐孟晚舟的財力可能成為其提出民事訴訟是否成立的爭拗點。在保釋期間的孟晚舟﹐為滿足保釋條件﹐每日單是支付各項保安措施便要數千元﹔正因為她的經濟實力﹐亦可聘請最好的律師﹐這無論在本國的司法制度﹐抑或最終被引渡到美國受審﹐其律師團隊亦可盡用各種方法為她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