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屯門怡峰園一名男住戶去年疑不滿維修人員只顧為屋苑佈置中秋節裝飾,而沒有維修因颱風損猁滌略悛寣A先以菜刀劈向管業處的桌子,其後向維修人員和保安臉部噴「殺蟲水」。男住戶早前承認刑事疰a、普通襲擊等4罪,昨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並須向屋苑業主委員會賠償500元。 不滿沒修假天花 案件昨在屯門裁判法院判刑。被告伍向文(55歲)被控一項刑事疰a罪、兩項普通襲擊罪、一項藏有危險物品可作非法用途罪。控罪指被告在去年9月20日,在屯門怡峰園管業處以菜刀疰a桌子,並向他人噴「殺蟲水」。 裁判官表示,被告的報告正面,反映他已反省過錯,承認自己的行為不智和衝動,明白不能以激進手法解決問題。考慮到被告沒有案底,判他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另賠償500元予怡峰園業主委員會。 辯方早前求情表示,涉案「殺蟲水」是有機消毒藥水,對人體無害,被告只是把這些消毒水放進「殺蟲水」樽內,控方不反對此說法。 案情指被告去年9月向屋苑管業處要求維修損猁滌略悛寣A職員回覆已跟進。被告約15分鐘後折返,要求與維修人員會面遭拒,以菜刀劈向管業處桌子,其後在屋苑平台見到維修人員,質問他們為何不維修假天花,並以「殺蟲水」噴向維修人員及制止他的保安員。 【案件編號:TMCC24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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