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證監會在去年11月公布虛擬資產監管框架,綜觀全球,未見有太多國際金融城市擁有針對加密貨幣交易所的法律,加密貨幣交易所生態公司OAX法律總監李樂生認為,香港同樣未有法例監管加密貨幣,形容證監會推出框架監管做法聰明,一方面將交易所納入證監會監管沙盒,同時免卻修訂法例繁瑣,加快整個監管速度。 他表示,證監會方案屬自願參與性質,在最初的探索階段,當局會釐定營運者交易所是否適宜受規管,若證監會作正面判斷,便會考慮向合資格的平台營運者批給須受發牌條件所規限的牌照,變相是「只要你過到所有測試,證監會就會發出牌照」,有助吸引交易所自願加入證監會的沙盒。 比特幣主張去中心化 交易所多屬中心化 值得留意是,比特幣主張去中心化的電子支付系統,但目前加密貨幣交易所多數為屬中心化交易所,這些交易所與日常股票交易所做法類近,用戶將加密貨幣從自己錢包轉移到交易所,由交易所撮合交易,好處是效率極快,交易成本較低,但過往不乏出現交易所遭黑客攻擊盜走大量加密貨幣的情G。以往去中心化交易平台無法提供足夠流動性和交易量,OAX則主張融合流動性和交易量,通過建立現有交易平台和基礎設施網絡的聯繫,加強風險評估,資訊科技總監Wayland Chan認為,冀透過提高交易信用透明度的機制提供一個更完善的去中心化交易基建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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