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多市士嘉堡冰梨路夾雪柏路區域內一間獨立屋業主﹐申請將物業一切為二﹐改建為2間獨立屋。發展商申請已經獲得士嘉堡「規劃調整委員會」批准﹐但市府官員則認為該申請不符多市總體規劃﹐建議多市議會大會派出律師﹐對調整委員會的批准提出上訴。
多倫多市議會將於下周二(26日)的大會上討論市府官員的這項建議﹐並做出決定。
轄區內市議員封賴桂霞昨日說﹐這項上訴建議的背後是她本人。之所以要就調整委員會的批准提出上訴﹐因為鄰里社區不接受這項申請。
申請改建的物業﹐地址是冰梨路1972號﹐在雪柏路以南不遠處。業主申請﹐將現有房屋一切為二﹐形成2個新的地段。它們將各自擁有11.6米的面寬(房屋正面寬度﹐Frontage)﹐和563平方米的面積。
具體實施﹐就是將現有房屋拆掉﹐然後建設2間獨立屋。
士嘉堡「規劃調整委員會」討論這個申請時﹐多市政府規劃處官員已經向他們建議﹐不要接受該申請。
但委員會並未理會市府的立場﹐於今年1月30日的會議上﹐批准了這個分割申請。
獨立屋面寬需50呎以上
封賴桂霞說﹐她之所以不贊成這個申請﹐因為此間的居民協會反對。這個鄰里社區﹐眾多獨立屋都有相當寬的正面。社區的底線﹐是面寬需要在50呎以上。上述申請分割﹐每個地段的正面寬度﹐只有40多呎。
她說﹐近年中﹐這個鄰里社區中﹐申請40多呎面寬建設規劃的業主還有一些。他們都沒有得到批准。因此﹐如果這個申請獲得開放綠燈﹐對於其他之前遭否決的業主不公平。
委員會上述的批准決定﹐是有條件的。條件包括﹕業主需要付清物業的稅款。另外業主需要就處理私人地方的樹木﹐提出申請……等等。
如果多市議會大會批准﹐市府將就士嘉堡「規劃調整委員會」決定﹐向多倫多當地上訴機構(Toronto Local Appeal Body)提出上訴。
封賴桂霞表示﹐申請分割土地﹐需要符合一個主要規定﹐就是需要遵守當地規劃的一般意圖和目的。她舉例說﹐在臨近的Glen Watford Drive路上﹐有許多面寬相當大的房屋。但是﹐當地鄰里社區形成的規矩﹐是不允許建3車房。
她說﹐一些人購房﹐是打算買下物業之後﹐按照自己的喜歡和設想﹐來建新的房屋。但是當地社區對於鄰里外貌的一致性,有一些比較詳細的規則。業主需要事先了解清楚﹐到買了房子之後才知道哪些是做不成的﹐就遲了。
安省政府官方網站中﹐有一個「公民使用土地規劃指南」﹐其中談及土地分割。業主如果打算分割自己的土地﹐首先需要向當地市府或批准機構諮詢﹐了解必須提供的資料。而當地上訴機構做出的決定﹐屬於最終決定﹐難以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