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北京市第三中級法院發布公告,指郭文貴實際控制的盤古氏投資有限公司因未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查封其名下的盤古七星公館41套房產,知情人士稱,郭文貴的多宗債務官司,涉款上百億元人民幣,本次拍賣單位均民事訴訟判決的執行範疇,但因為物業保安嚴密,要進入物業並不容易。 有知情者稱,盤古大廈的物業管理方和開發商為同一間公司,因此法院在拍賣涉案房產時,往往也要過物業公司保安這一關。法院執行庭工作人員以及拍賣人員進出上述房產均需事先通報,並在物業管理處領取通行證,及在物業人員的陪同下才可以進入被拍賣的物業內進行拍賣前查驗。 報名競拍的買家,拍賣前驗看標的物業,除了由法院工作人員統一帶領外,還需上繳身分證影印件予物業公司留底。而物業方面控制驗看人數及行程,亦封鎖相關消息,以致即便在同樓居住的業主亦不知道兩次拍賣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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