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青年以父母身分證副本及虛假委託書,將父母聯名物業抵押予財務公司,獲取250萬元貸款。其父母會否因此失去物業?有大律師表示由於事件涉及虛假文件,有關物業不會被抵押,但提醒巿民切勿隨便將身分證影印本交予他人。 律師提醒:身分證副本勿隨便交他人 法政匯思成員、大律師何旳匡表示,既然授權書屬虛假文件,被告的父母聯名物業將不會被抵押,該財務公司將承受有關損失。何又質疑除非被告另有委託書授權將物業抵押後金額交予被告,否則財務公司不應簽發支票予被告,並建議財務公司應要求授權人上門核實,才批出貸款。但他亦指出,只要提供業主委託書和業主的身分證影印本,即可抵押業主貸款,提醒市民切勿隨便向人交出身分證或身分證副本。 第一信用(8215)創辦人冼國林則稱,財務公司難以辨別授權真偽,惟財務公司委託的律師樓做按揭契時,律師樓有責任核實委託書真偽,今次財務公司蒙受損失,可向該律師樓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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