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大溫素里麥姓(譯音)華裔男子與同黨在數年前被拘捕,並被控在溫哥華街頭販毒,麥姓男子向卑詩省級法院申請披露保密告發人提供的資料,目的是確保有關資料的可靠性。主審法官認為披露該些資料有可能讓告發人的身分被辨識,基於不披露有關資料也不會造成司法不公的情況下拒絕麥氏申請。 根據11月9日的判決書所載,溫哥華警察局在2015年6月初接獲線報,指麥氏在2013年4月下旬與同黨索坦普爾(Keveh Soltanpour)和費林特洛伊(Charlene Flintroy)在溫市中心東端(Downtown Eastside)進行頗為周密的販毒活動,當中涉及海洛英、可卡因、 安非他命和嗎啡。溫警根據保密告發人提供的資料在2013年8月展開調查,發現費林特洛伊和麥氏兩人在其素里惠利大道(Whalley Boulevard)的住宅收藏毒品,前者被發現在溫市中心東端的一家廉租旅館向人兜售毒品,麥氏則被發現駕駛一輛Acura房車、拿茷O鮮袋與買家一手交貨一手收錢。 麥氏最後在車上被捕,警方除了在車上找到一袋內有341克海洛英、290克甲基安非他命,以及673克冰毒加粉狀可卡因外,還在其住所找到7.8萬加元現金,當中包括硬幣5700元,以及2300美元現金。此外,索坦普爾已經認罪並判刑,而費林特洛伊則已在今年1月末無罪釋放。麥氏曾經在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透過律師要求披露保密告發人提供的多項線報,要求溫警證實保密告發人所提供的線報真實可靠。判決書指出,法庭曾在2016年5月裁定,保密告發人提供的線報佐證了警方透過監測儀器搜集的證據,而且披露麥氏要求的資料有可能同時披露告發人的身分,法庭在權衡保護告發人與申請人獲得辯護的權利下,決定拒絕麥氏的資料披露申請。 麥氏在2017年再度提出同樣申請。主審法官里多(Gregory Rideout)在溫庭文件中重申,披露告發人提供的線報存在風險,幫派高層有可能按照有關披露資料而找出誰人告發。法官總結,基於不披露告發人線報不會構成司法不公,因此拒絕麥氏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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