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年輕女編劇去年9月深夜在深水鶡磼狺j廈外吸煙,其間遭一名巴基斯坦裔無業漢尾隨,強行帶到後樓梯強姦,並偷走她的手機;她不欲與巴裔漢性交,曾主動提出為對方口交,終未能逃過一劫。巴裔漢昨在高院承認強姦及盜竊共兩罪,因女事主不願其創傷報告交予辯方,案件押後至下月22日判刑,以刪減報告與本案無關部分,以及再諮詢女事主意願。 綜援維生 出獄5月再犯案 被告Shahid Imran Younas(36歲)持香港身分證,過去曾有盜竊及藏毒案底,靠綜援維生。他於2015年6月因爆竊被判囚3年3個月,去年4月獲釋,出獄5個月後犯下本案。 事主離家吸煙遭尾隨 案情指出去年9月15日凌晨3時,事主在男友陪同下返回深水鶡磼牷A男友其後離去。惟事主回家後發現遺失了頭巾,遂到住所樓下尋找及吸煙。事主吸煙期間被告突上前對香煙做了一些手勢,事主認為被告想要煙沒有理會他。 事主欲回家時,發現被告緊隨其後,事主大叫,但告一手抓住大廈鐵閘,一手掩蓋事主的口,從後壓向事主。事主遭被告帶到大廈內,當時沒有保安當值。事主冷靜下來,交出煙盒及打火機。 惟被告收起物品後,再抓緊事主的手及掩蓋事主口部,走到大廈後樓梯,不斷親吻事主,事主逃走不果,被告取出陽具,事主意識到被告想與她性交,便提出為被告口交,以換取被告讓她離開。事主為被告口交後,被告仍未滿足,將事主強姦。 為事主抹汗穿鞋要求聯絡 被告完事後未讓事主離開,為她整理頭髮、抹汗及穿鞋並要求事主留下聯絡電話及地址。警方後來拘捕被告,被告警誡下稱自己已有10至15年沒有性交,又稱案發時自己在家。 【案件編號:HCCC153/18】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