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一人以上組織已是社團
【明報專訊】保安局長李家超昨被問到香港民族黨未有註冊社團,為何受《社團條例》監管,他說根據條例,「任何一個人以上的組織已是一個社團」。李的言論惹來爭議,而一直未成功註冊為有限公司的香港眾志指出,政府的舉動是嚴重侵害港人的結社自由及言論自由。
新政團想註冊亦被拒
本港並無法例要求和規管政黨註冊,新成立的政黨可以註冊成社團,或者註冊為有限公司。多個泛民和建制政黨如民主黨和民建聯,都是按《公司條例》註冊為有限公司;而工聯會就是註冊社團。近年不少新興政團在申請公司或社團註冊時,都因政治原因被拒。有些組織雖無任何註冊,依然高調行事,例如香港眾志。本土民主前線早年曾申請社團註冊和公司註冊,但都被拒絕,最終以「Channel i(HK)Limited」註冊為有限公司,但始終未能成功開設銀行戶口。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條例下所有指明要申請為社團的組織,均須向警方註冊為社團,故並非申請註冊後政府才能取締。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亦說,若任何組織符合條例下的定義,組織也要申請成立社團,但他強調政府今次有濫用條例下對「國家安全」定義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