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據雲南網消息,昨天,雲南省普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雲南省第一人民醫院原院長王天朝(圖)受賄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以受賄罪判處王天朝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此案在2016年8月18日公開開庭審理。 此前雲南省紀委披露王天朝收受100套房產、100個車位,號稱「雙百院長」。他的受賄金額達到1.1億元人民幣(下同)。 經法院審理查明,2004年至2014年間,王天朝利用其擔任雲南省第一人民醫院黨委書記、院長的職務便利,為昆明仁賢房地產有限公司、昆明鑫海科技有限公司等單位和個人,在醫院工程建設、藥品和醫療設備採購、人事任免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上述公司和個人賄賂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1632.22萬元及8萬美元。 普洱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王天朝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賄賂的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受賄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作出上述判決。 此前有內地媒體報道稱,王天朝與雲南省原書記白恩培關係密切,被查幾次都被保護,醫院人員形容其「背景很大」,隨後的落馬也應與白恩培案有關。 在他之前,還有被控受賄9000餘萬元、家財過億的山西昔日明星環保廳長劉向東;曾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安廳原黨委委員、副廳長,違紀金額高達1億多元的謝暉;家庭財產超過了1億元,合法收入僅為636萬的內蒙古烏海原市委書記侯鳳岐;為官20多年受賄近兩億,平均年進千萬家財的廣東省水利廳原廳長黃柏青;有荂u10億貪官」之稱的山西呂梁原副市長張中生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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