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5歲女童疑因趕時間上學但穿衣服慢,遭母親以波鞋鞋底打至右眼瘀傷及紅腫,背及左腳亦有瘀傷,女童告知幼稚園老師揭發事件。女童母親昨承認一項虐兒罪,還押懲教署看管,等候索取其背景報告,案件押後至7月20日判刑。 母認虐兒 還押候判 被告為31歲家庭主婦,與任酒樓經理的丈夫育有兩名分別5歲及2歲女兒。控罪指被告於今年1月31日在住所內故意襲擊女童,致女童身體受到傷害。 案情指出,今年2月1日女童上學時,向幼稚園老師稱前一天遭母親用波鞋打眼,老師隨後報警,警方同日下午拘捕被告。被告警誡下表示女童眼瘀傷是「我噚晚晾衫個陣唔小心用棍整到佢」,又說不知女童腳有瘀傷,惟被告拒絕在口供上簽署。 根據女童的錄影會面內容,案發當日她趕時間出門上學,但穿衣慢,被告遂以其波鞋打她的腳、右眼及身體,其後再用波鞋鞋底打女童右眼,出門後被告再踢了女童腹部一下。 求情稱情緒失控 官斥圖「合理化」犯案 辯方求情稱,被告一時情緒失控犯案,現感後悔。裁判官王證瑜問為何被告要打女兒,辯方稱因被告一時情緒失控,又指每個人情緒反應都不同。黃官隨即質疑辯方說法是否要將被告的做法合理化,辯方稱只是回答黃官問題,非指被告沒有做錯。黃官斥辯方的說話難以作為求情內容,「你幫唔到佢(被告)你講蟆筍均H」辯方最後稱被告打女童是因她上學遲到。 【案件編號:WKCC30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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