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舉報 廉署主任share工作內容
【明報專訊】唔少人鍾意鬺Y時通訊軟件同朋友分享工作點滴,不過唔係事事都適合分享謘I廉政公署事宜投訴委員會發表2017年年報,提到有個案係一名調查主任被朋友舉報,話佢成日透過通訊軟件披露工作相關資料。
年報話,廉署執行處內部調查及監察組接到轉介之後,會見涉事調查主任。鶩蚑晙d主任承認一直有用即時通訊軟件,同朋友分享日常工作,包括一宗仍鰝k院審訊中案件龠i展,但強調絕無泄露機密資料。調查及監察組審閱投訴者提供?對話紀錄,證實內容涉及公開法庭聆訊時發生翵ヾA及佢對控方律師表現幮[察等。
報告話,雖然被投訴嚚晙d主任冇披露機密或案件細節,但佢就當時一宗審訊中案件黿?,向朋友傳送即時資訊,實屬不當,所以指控成立。該調查主任已被訓示,身為廉署人員,鷈劓上獲得儭禤が須保密。
委員會去年審議2016至2017年間23宗涉及49項指控鴽賱D,當中3宗涉及3項指控鴽賱D證明屬實或部分屬實,包括上述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