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計劃擴展將軍澳數據中心,地政總署早前決定收回現有數據中心旁邊10幅共約2.3萬方呎短期租約地,約10間回收商須於昨日前遷出。有回收商聲稱政府承諾只要將軍澳堆填區仍存在,便會繼續租地予他們經營回收事業,認為地政總署的決定有違預期,在搬遷期屆滿前昨入稟高提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推翻署方決定,並就署方收地行動頒發臨時禁制令。 申請人為回收場東主溫俊傑(音譯),答辯人為地政總署署長。根據申請書,申請人與其餘9個回收場東主自1980年起在將軍澳坑口一帶經營回收業,政府其後決定規管,雙方經磋商後,回收商同意按要求搬遷,而政府承諾只要將軍澳堆填區仍存在,便繼續租地予他們。 至去年7月中,地政總署突知會申請人會終止租約並收地,搬遷期限定於昨日。申請人接到通知後,曾與其餘回收商向署方提出會於粉嶺和合石覓地續經營,並要求署方再延長搬遷期12個月,惟遭拒絕。申請人認為政府未有提供其他短期租地便收地,有違他的期望及濫權,故入稟要求推翻。 【入稟編號:HCAL123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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