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北京市為降低空氣污染及停車位不足的衝擊,15日北京市交通委員會、環境保護局、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三部門聯合發出了「關於對部分載客汽車採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宣布自2019年11月1日起更嚴格的管制外地車進城,未來外地車主辦理進京通行證每年最多12次,每次最長為7天,且在有效期限屆滿前,就得把車輛駛離北京城區。
按照規定,自2019年進入六環路(不含)以內道路和通州區全域範圍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行駛的車輛,須辦理進京通行證。進京通行證應放置在車輛前風擋玻璃內側左下部(通過「北京交警APP」辦證的,需自行下載列印)。與此前限制版本相比,這一次新增加了通州區全區域,都需要辦理進京通行證。其次,現在每輛車每年最多辦理進京通行證12次,每次辦理的進京通行證有效期最長為7天,取消了長期進京通行證取消,在此之前,進京通行證幾乎是無限制的。
違反者將依法處罰
該通知指出,在進京通行證有效期屆滿前,應駛出北京區域。未辦理進京通行證或進京通行證超過有效期,在上述範圍內支路等級以上城市道路停放的,根據停放天數相應扣減當年可辦理進京通行證的天數。未辦理進京通行證或進京通行證超過有效期限,進入上述範圍道路行駛的,認定為「違反禁令標誌指示行駛」的違法行為,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罰。
媒體炮轟外地車亂象
通知表示,已經領取外埠客運通行證的省際長途客運汽車和省際旅遊客運汽車以及軍隊、武警車輛及執行任務的警車、救護車等特種車輛,無需辦理進京通行證。另外,北京市還將嚴格執法,強化監督。15日清晨,人民日報即對該政策放出風向球,指稱北京市政府在傾聽各方意見、經過反覆論證後,相關管理措施已呼之欲出。而更早之前的5月,北京日報曾連發3篇稿子批評外地車在北京的亂象。
「進京通行證」是指外地車輛進入北京市六環內(不含六環主路),需辦理的進入憑證,始於1973年,起初最長的使用期限為半年。2014年,進京證政策發生變化,取消長期進京證,將使用期限調整為最長7天,特殊時期3天(比如奧運、國慶期間),否則扣除3分和罰款100元人民幣的懲罰。
按照規定,外地牌照進京車輛進入六環路(不含)以內道路行駛的,必須要辦理進京通行證。而持有進京通行證件的車輛,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時至9時,17時到20時,禁止在五環路(含)以內道路行駛。工作日9時至17時也要按照北京市高峰限行措施及單雙號和區域行駛。
資料顯示,截至今年4月,北京全市機動車保有量,即北京號牌的機動車達596.8萬輛;而目前平均每周,六環內通過辦理「進京證」在京使用的外地號牌車輛超70萬輛,這相當於香港全部汽車保有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