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近年涉及港美移交逃犯而惹起最大爭議的,莫過於因揭發美國政府監控國民通訊而被通緝的美國中央情報局前僱員斯諾登(Edward Snowden)。斯諾登於2013年5月20日起匿藏香港,其間把大批美國國安局機密檔案交予英國《衛報》報道,美國當局指其行為嚴重影響國家安全,要求引渡他回美國受審,當地司法部其後發出臨時拘捕令,斯諾登於6月23日離港飛往俄羅斯。
美國白宮發言人當時批評港府放走逃犯,對中美關係帶來壞影響。港府曾發聲明指出,華府曾要求港府向斯諾登發臨時拘捕令,但美國政府的文件未能全面符合香港法律要求,港府已向美方要求提供進一步資料,供律政司考慮相關要求能否符合相關法律條件,港府在未有足夠資料下並無法律依據限制斯諾登離境。時任律政司長袁國強曾強調,律政司「沒有刻意放生斯諾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