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案次被告﹕首被告稱打酒精死快
【明報專訊】荃灣工廈DAN6單位前年3月揭發石棺藏屍案,3名男子事後被控謀殺罪,案件昨續審。庭上播放次被告的錄影會面,稱首被告曾稱「打灠s精落去等佢(事主)死得快齱v及買刀想肢解事主,其後眾人處理不了屍體臭味而潛逃到台灣,在當地一直留意案件相關的新聞。他又形容「小草」何菱瑜「胸平、屁股都平」;首被告則本來有一個「草」字紋身在後頸。
稱首被告後頸本紋「草」字
次被告劉錫豪警誡下的錄影會面中,被要求形容案中各人的外表,他形容「小草」何菱瑜很白、很瘦,比首被告曾祥欣高,頭髮長至臀部,「胸平、屁股都平」,他認為是「好唔健康翵郁峞v。次被告另形容首被告約高158至163厘米,「瘦削但精幹」、有肌肉,身上有多處紋身,其中一個位於後頸的紋身是複雜的「草」字,惟到台灣後改成一個「大十字架」。次被告稱,他到新加坡參加跳舞比賽前,第三被告張善痟縑u眼神凶狠」地威脅他不要一走了之,又形容首被告及第三被告有些「一不做二不休」的感覺。
錄影會面中,次被告指首被告打酒精到事主張萬里身上時,曾稱「唔爭在啦,打灠s精落去等佢死得快齱v,他當時雖相信事主當時未死,惟首被告及第三被告認為如事主醒過來會對他們更危險,因此打算「一了百了」。
怕長途機中途敗露被捕
次被告稱,過後他看到事主臉呈紫青色,身體僵硬,認為事主是窒息而死。他曾嘗試拍事主臉及輕輕力掐事主,希望喚醒事主,但「唔敢太用力做傷害佢身體鵀甈陛v。他續稱,首被告其後曾買一把類似菜刀的刀,打算將事主肢解,惟不知他最後如何做。
次被告又指案發日至離開香港的期間,3人雖曾在案發單位使用超過20支空氣清新劑,惟仍處理不了屍體的臭味,眾人感驚慌,遂討論走到台灣或澳洲,但又因怕若乘10多小時飛機,可能中途被揭發事件,在下機時被捕;此外,由於他沒有回鄉證返內地,遂決定到最近的台灣。
3名被告及「小草」到台灣後,眾人曾討論「當初唔應該咁處理」,又一直留意此案相關的新聞,討論新聞中報道錯誤的地方,例如新聞稱他們到了某地方但他們並沒有去。眾人亦會討論警方處理此案的情G,因首被告認識警隊高層,會告知他們案件的進展。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45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