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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被告莫俊賢涉扼死前女友的兩日後,向好友坦白承認殺人,稱與事主陳曼儀分手後「好辛苦」,「上一次已經想殺佢(事主)」,又做出扼頸的手勢,指事主當時不夠力反抗,他事後感到「解脫」。 稱「上次已想殺佢」 做扼頸動作 被告好友曾善賢供稱,被告當晚(2013年12月6日)承認殺人後,她問被告用什麼方法殺人,被告舉起雙掌、做了一個扼頸的動作,指對方當時不夠力反抗,又指一指自己的頸部。曾善賢表示當時見到被告頸部「紅咗」,被告隨後表示﹕「隻手呢兩日都無晒力。」她問被告「佢(事主)無望住你咩?」被告指事主當時雙眼被頸巾擋着。她又問被告「你瞓得着㗎喇?」被告稱案發當晚凌晨3時睡着。 「隻手呢兩日無晒力」 曾善賢說,被告當時又表示事主在facebook封鎖了他,他遂用新帳戶再加入事主做朋友,被告指事主曾跟他說分手後「唔會再咁快拍拖住」。被告又稱,與事主分手後感到「好辛苦」、「個心好難受」。曾善賢當時問被告「呢刻咩感覺?」被告回答稱﹕「覺得係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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