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踢「珍惜群組」成員 梁國雄不認罪
【明報專訊】社民連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長毛)去年在立法會外與「珍惜群組」成員發生爭執,涉嫌腳踢對方,被控一項普通襲擊,案件昨提堂,梁否認控罪。另外,梁於控罪書上的職業被誤寫為裝修工人,他在庭外笑稱:「差人做洢Y咁求其。」
事發一年前 斥政治檢控
被告梁國雄(62歲)昨沒有律師代表,否認控罪時說︰「執法親疏有別,政治檢控可恥,不認罪。」他指由於對事件記憶模糊,若案件表證成立,或需傳召辯方證人,故需時尋找有關證人,控方亦表示需時準備預審,案件於是押後至5月14日預審。梁於庭外稱,事發時他正在立法會大樓地下接收有關全民退保的請願信,將尋找當天遞請願信的老人家為辯方證人,但暫未能確定將傳召多少名證人,亦未決定是否請律師。他又稱,律政司於事發後一年才起訴他,並說︰「(律政司長)鄭若驊果然沒忘記我。」梁國雄被指於去年4月12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外襲擊劉必泉。此案事主劉必泉亦是羅冠聰機場遇襲案其中一名被告,早前被判囚3個月,現正保釋等候上訴。
【案件編號︰ESCC88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