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路障司機收擬檢控通知 涂謹申斥警「無腦」
【明報專訊】一輛七人車2月涉違例被交通警截查時,沿粉嶺公路高速逃走10公里,警方被指其間截停市民車輛作「人肉路障」,導致5車相撞,事件釀成2死5傷。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昨於保安事務委員會上質疑,警方事後向被用作「人肉路障」的司機發出「擬檢控通知書」,並稱是「循例發出」,涂怒問警方「有無腦謘v。保安局對事件回應:「案件仍在調查,不適宜過早評論」。警方重申,採取行動時安全是首要考慮。
涂謹申昨於保安事務委員會上表示,當警方指令駕駛者停車或慢速行駛,「原來意圖根本係去攔截後面一灠玟t逃走鴾`命車輛」,做法「即係要市民垮攭R謊飢A執法」,批評做法不正確及不公道。涂透露,被截停作「人肉路障」的司機中,一人仍在醫院留醫,而警方前線「夠膽死」向這批被截停的司機發出「擬檢控通知書」,並稱是「循例發出」。涂謹申怒問出席會議的交通總部總警司簡迪文:「有無腦謏A囍P事?」對於警方形容涉事汽車是「失控撞到後面屭恣v,涂引用傳媒報道指「其實就係你]截停」,直斥警方是「草菅人命」。
警回應﹕一直以市民安全為重
議員毛孟靜追問簡迪文及出席會議的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警方有否指引,阻止前線再次利用市民的汽車阻截後方高速車輛,強調「我無話你徵用呀,你係利用市民翵息r」。簡迪文及區志光均表示仍在調查,區並指「過早評論不適當」,稱警方「執行交通條例罪行時,一直以市民及執法人員安全為最重要」。
議員黃國健則指,當日駕駛逃走汽車的司機已進入「瘋狂狀態」,即使前方車輛未有停下,該車亦很大可能撞上,認為警方只是執行職務。簡迪文指,警員執勤時主要考慮市民安全及疑犯干犯的罪行,又指警方已成立覆檢委員會,檢討現有高速追截車輛指引。
警方發言人昨表示, 在調查交通意外的初期,需根據《道路交通條例》向所有涉案人士發出擬檢控通知書,讓他們知悉警方正就有關的交通意外進行調查,發出該通知書並不表示警方一定會起訴。而就粉嶺公路案件,警方按法例,向所有涉案司機,包括一名警員發出擬檢控通知書,正在進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