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動案 警:被告稱「見人執磚咪跟人掟」
【明報專訊】前年農曆年初二旺角大衝突,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5人被控暴動等罪。拘捕第5被告林倫慶的高級警員昨供稱,被告曾在警誡下承認事發當晚有到旺角,「見到人]執地下磚頭,我咪跟人]掟囉」。其後警員欲將被告鎖上手銬之際,被告突衝前逃走,警員將之制服後,再以拒捕罪拘捕。
高級偵緝警員邱樹明供稱,2016年3月4日,他收到同僚通知在新屯門中心第4座截停了本案第5被告林倫慶,遂到現場調查。晚上9時,他到達第4座保安更衣室,核對被告身分後,便以暴動罪向林宣布拘捕。
邱稱被告警誡下說,「阿sir,麙艂琣雩貝籊丑A我見到人]執地下蠵j頭,我咪跟人]掟囉。至於,新屯門中心M度我好少返薄A我租鱈n豐工業城一個單位住」。邱欲將被告鎖上手銬,未料被告突然發難,向前走到保安室門後。
上銬時發難逃走 被制服拘捕
邱與另一警長隨即制服被告,再以拒捕罪名拘捕被告。被告再在警誡下稱「阿sir,我因為驚拉,一時衝動想走隉v。邱稱其後在得到被告同意下為被告戴上頭套,並到被告南豐工業城的單位搜屋。
第5被告林倫慶(26歲)面對3項暴動罪,分別指稱他於2016年2月9日在亞皆老街、山東街及花園街參與暴動。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4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