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警稱認得暴動案被告 影刊辦督察兩兒子當差
【明報專訊】前年農曆年初二旺角大衝突,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5人被控暴動等罪。案發後主動報警稱曾接觸本案第五被告林倫慶的電影報刊辦督察,昨在盤問下承認兩名兒子均是警察,長子駐守旺角,案發當日不用當值,惟不清楚他們曾否處理旺角衝突事件。他亦承認有讚好facebook專頁「時聞香港」及「向香港警察致敬」,辯方指上述專頁分別是支持政府及警察,他回應稱「你咁講似乎係」。
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督察葉志成日前供稱,2015年8月30日在九展工作期間,遭一名身形高大、眼窩深的男子阻礙辦公。他報警後向警方指出該男子,而該男子為第五被告林倫慶。
辯方質疑認錯人
林倫慶的代表大律師昨多次質疑葉認錯人,葉否認。惟辯方指葉在口供中從沒提及男子眼窩深,昨又稱沒有印象警方截查的男子身穿什麼顏色上衣。葉稱只是當時記得男子身穿黑色上衣,但現在沒有印象。
葉志成於前年2月報警後,曾向警方提供facebook截圖。辯方指從截圖可見,圖上有一句描述為「我肯定係同一個人」,並見截圖的人有按讚。葉承認應是他按讚,並解釋「因為鶩荓M頁或者圖所講洐得讚……冇謘A家齯憭ぇY咪都讚」。辯方又指葉是從專頁「向香港警察致敬」中截圖,葉又指沒有印象。
辯方指出,2015年8月阻礙葉辦公的人,與同日警方截停的人並非同一人,葉不同意。辯方續指葉昨日在控方播放的片段及截圖上所指出的人,亦非2015年8月警方截停的男子。葉不同意。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4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