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印傭Erwiana及Tutik早年來港工作時,先後遭女僱主羅允彤(圖)虐待和禁錮,羅其後被裁定襲擊等罪成,判囚6年,至今仍在服刑。羅早前已被裁定須就事件向Erwiana賠償80.9萬元,區院法官昨再頒下判辭,接納Tutik聲稱遭禁錮及襲擊的指控屬實,裁定羅須全數賠償17萬元,兼付訟費。法官形容Tutik索償金額非常合理。 索償賠足 官指金額非常合理 原訴Tutik Lestari Ningish於2010年4月至2011年3月受僱,她指受僱期間遭被告羅允彤非法禁錮、襲擊和恐嚇等。法官於判辭中引述Tutik的證供指出,她每天均被強迫工作達20小時,即使生病亦不能外出求醫,而若她工作未如理想,羅便會以用雞毛掃、間尺、清潔布擊打她。Tutik又指羅不但禁止她與外界聯絡,更曾要脅如她向他人透露受虐,便會殺害她及其家人。 被告拒出庭 官裁禁錮襲擊屬實 法官指出,雖然羅一方曾質疑Tutik是「作古仔」,否認全部指控,但羅拒絕出庭作供,故法庭不接納其書面供辭中的說法,裁定Tutik為誠實可靠的證人,接納她的所有說法。法官又提到,羅所涉的刑事案中並無控告她禁錮,但從本案證供可見,Tutik在受僱一年間,只有兩次獲准離開羅的寓所去拿一些東西,且從未獲准放假,相關事件已證明其人身自由被剝奪,屬非法禁錮,裁定羅須就此賠償10萬元。法官亦裁定羅在涉案時段中經常掌摑和踢Tutik,雖無證據證明Tutik受到嚴重傷害,但考慮到屬長時間施襲,認為7萬元為合理索償金額,准許可獲全數賠償。 【案件編號:DCCJ219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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