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在前年6月立法會政改議案表決前夕,警方在西貢蠔涌亞視前廠房搜出懷疑爆炸品,拘捕10名男女,其中5名男子被落案起訴。陪審團早前裁定首3名被告的「管有炸藥」罪名成立,其中第二及第三被告另被裁定「串謀製造炸藥」罪成。法官昨判刑時指出,涉案爆炸品分量雖少,但仍可造成嚴重傷亡,故必須判以阻嚇性刑罰,以保障公眾安全。惟考慮本案的爆炸品分量及未有製成品被搜出,終將3人判囚26至46個月。
首被告陳耀成(36歲)就一項「管有炸藥」被判囚2年2個月;次被告鄭偉成(31歲)就一項「管有炸藥」及「串謀製造炸藥」罪被判囚2年10個月;罪責最重的第三被告彭艾烈(24歲)就兩項「管有炸藥」及一項「串謀製造炸藥」被判囚3年10個月。
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警司李桂華判刑後表示,對於被告做出構成公眾威脅的行為予以譴責,呼籲市民勿以身試法。
官指由蒐炸藥資訊起已非常危險
法官薛偉成判刑後慨嘆,難以明白為何被告對製作炸藥產生興趣,3人由搜尋炸藥資訊開始已是非常危險。法官對彭艾烈的判刑尤感困難,認為彭是一名聰明的年輕人,惟思想未夠成熟,對後果缺乏遠見,受當時社會氣氛影響,終令他面對現今的處境。法官寄語3被告要好好反省自己的行為,出獄後奉公守法,貢獻社會。
法官判刑時指本地及國際社會近年對公眾安全愈趨關注,判刑必須反映控罪嚴重性,不論被告是蒐集製造炸藥的資料,抑或落手製造炸藥,都須接受判罰。
指第三被告聰明 思想不成熟
陪審團裁決可見,他們不接納陳及鄭有合理辯解管有控罪所指的炸藥。而陳被裁定管有可製作鋁熱劑的原料,法官指出涉案原料分量雖少,但已足以造成嚴重傷害及破壞。
量刑考慮未搜出製成品
至於彭被裁定管有可製造學名「三過氧化三丙酮」(Triacetone triperoxide, 簡稱TATP)的原料,法官指TATP是極為危險的爆炸品,可造成人命傷亡,及對財物造成嚴重破壞。彭亦曾搜尋有關TATP的資料,距離製作及使用TATP只是一步之遙。法官同時指出,量刑時會考慮彭的行為只限於搜尋資料,並未搜獲任何製成品,亦沒有證據顯示彭企圖製作TATP。
就串謀製造炸藥罪,彭曾辯稱是一名叫Danny Cole的男子要求他製作煙霧彈,及使用其電腦搜尋有關資料。法官指陪審團於裁決中明顯拒接納此說,認為鄭與彭串謀製造煙霧彈,是為了在公眾集會時使用。
【案件編號:HCCC4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