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少女3年前與友人到香港遊艇會參加無限量酒精飲品供應的池畔派對,被發現在泳池中昏迷,送院翌日不治。死因裁判法庭經過4天研訊,陪審團昨一致裁定少女死於意外,建議遊艇會在當眼處放置警告指示,提醒客人酒後不准下水,以及每年進行一次內部急救演練及訓練等。有拯溺專家認為,陪審團的建議有必要,這類供應酒精池畔派對始終存在危險,喝酒與游泳不應同時進行。 事發前曾飲酒無爭議 死者戴詩敏(21歲)的母親聞裁決後落淚,對於是否公平,死者父親戴錦成只謂「我唔想再講」。就意外向遊艇會及主辦單位Hong Kong Dragons Australian Rules Football Club索償的案件,戴父表示會與律師再商討。 陪審團經過個半小時商議後,一致裁定死者死於意外,相信死者沒有呼叫或掙扎,在沉靜的情G下受酒精影響而意外遇溺。死因裁判官引導時曾指出,死者在事發前曾飲酒為不爭事實,惟其友人胡小姐酒後「斷片」,故未能確認死者曾喝下的分量。 促演練急救加強天眼 陪審團對遊艇會提出4項建議,包括: •在當眼處張貼或放置警告,提醒客人酒後不准下水; •告知員工急救用品存放的位置和每年進行一次內部急救演練及訓練; •在泳池範圍裝設具放大縮小功能的閉路電視系統; •駐場員工和救生員應配備對講機。 裁判官向家屬表示,對戴的離世感到難過,雖然研訊過程中未必完全知道死者事發時發生何事,但已盡力找出答案,指理解家屬等候研訊結果過程漫長,花了近1年時間等候專家報告,希望家屬可盡快走出傷痛。 拯溺主考﹕不應同時喝酒游泳 就陪審團的建議,香港拯溺總會資深主考蔡溢昌認為張貼警告和急救演練是必要措施,一旦發生意外,泳池職員可透過閉路電視第一時間掌握情G,並透過對講機指示救生員拯救。惟他指出,此類供應酒精的池畔派對始終存在危險,喝酒與游泳不應同時進行。他發現私人泳池對於保障泳客安全的知識參差,但因政府未有公開私人泳池名單,總會未能主動接觸以作推廣。 【案件編號︰CCDI 8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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