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財政司長曾俊華主持的香港電台電視節目的風波,政府發言人昨表示,財政司長一職屬於非常敏感職位,希望他「尊重申報制度精神」,並表示有向曾俊華查問,但對方一直沒有向委員會申報。曾俊華昨重申,擔任主持無收取報酬,不屬申報範圍。另有4名前問責官員均認為,凡事都申報較佳。
曾堅持無受薪受僱 不屬申報範圍
政府發言人昨回應本報查詢稱,政府在9月11日從外界資料得知曾俊華會在港大任教職,故向曾俊華了解,他回應稱工作不受薪,認為不用申報。政府其後再得知曾俊華在港台及商台的工作,他亦回覆稱,工作同樣不受薪,不用申報。特首辦指出,特首辦常任秘書長丁葉燕薇其後向廣播處長梁家榮發電郵,表示曾俊華離任後參與港台工作,未有諮詢委員會。
政府:電郵港台提醒 不存打壓意圖
發言人又說,港台是政府部門,強調「電郵屬提醒性質,不存任何打壓意圖」,而財政司長一職屬於非常敏感職位,政府要了解事件,目的是釋除公眾疑慮,希望曾俊華合作,「尊重申報制度精神」。
曾俊華昨透過發言人表示,拍攝或錄製電台或電視節目純屬嘉賓性質,無收取報酬,當中不涉及個人或合伙業務,或他個人受僱於任何機構。
今次事件令人關注委員會的相關條文中,未有清晰訂明「工作」定義,引伸不同演繹。勞工及福利局前局長蕭偉強昨表示,他離職後在幫助殘疾人士的非政府機構任義務顧問,事前曾向特首辦轄下的委員會查詢,做法屬較「穩陣」;他又引述特首辦指出,一般而言,如相關工作為非正式僱員、不會執行日常職務、與前工作無利益衝突或要與曾工作單位「講數」的話,都沒問題。
4前問責官:凡事申報最佳
公務員事務局前局長王永平說,相關委員會沒清楚劃分「工作」的定義,故「最穩陣是什麼都申報」。曾任保安局的葉劉淑儀說,據入境處定義,不論有薪或無薪都屬工作,認為曾俊華雖不受薪,但都應該申報。她又說,貿發局、大學等都都屬公營機構,而前官員任職前都要申報,只要沒申報,政府就有權向有關機構查詢。
中央政策組前首席顧問劉兆佳說,他在離職一年內有任何工作都申報,任職中大亞太研究所亦有申報,有感委員會批核條件寬鬆,只要工作沒利益衝突、不破壞政府形象,都會接納。
政府對待梁振英曾俊華林卓廷批雙重標準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對政府今次主動關注感驚訝,他說,前特首梁振英擔任涉一帶一路公司董事,事前無知會政府,在傳媒披露後才作申報,而政府接受其解釋,未有批評梁。他嚴厲批評政府,在處理梁振英和曾俊華離職後工作方面持雙重標準。
本報翻查立法會文件,在2002年討論問責制時,政制事務局副局長麥清雄曾承認,委員會只是諮詢角色,離職官員有權不理會方意見而接受新職位。
■明報報料熱線﹕inews@mingpao.com / 9181 4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