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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鴿首席執行官傅政軍稱,收入較高的網紅擁百萬年薪亦非稀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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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議題﹕網紅為何紅?

【明報專訊】有說2016年為中國內地的「網絡直播元年」,去年內地的網絡直播平台發展迅速,不少網絡主播大紅大紫,成為網絡紅人(網紅),直播平台亦「豬籠入水」。然而,由於網上主播發布的內容難以監管,涉及色情、暴力等違法的直播視頻頻生,並廣泛流傳。內地這股網紅文化有多強勁?它對年輕人以至社會又有什麼影響?

內地互聯網研究機構「艾瑞諮詢」2016年12月發表《2016年中國移動直播用戶洞察報告》,分析直播平台用戶,發現35歲以下用戶佔整體用戶逾75%,而約44.5%用戶每次觀看直播1至2小時。直播用戶中,具大學學歷或以上的佔75.1%,月入5000元以上佔77.2%。

◆網紅產業

內地有打賞文化,如網民認為主播的內容做得好,會於網上平台以金錢購買虛擬禮物打賞主播,這是網紅及直播平台的主要收入之一。另外,部分網紅會開設網店售賣商品、接拍廣告及參加商業活動演出。第一財經商業數據中心2016年5月發布《2016中國電商紅人大數據報告》,預計2016年網絡紅人產業的產值將接近580億元(人民幣,下同),包括與網紅相關的商品銷售額、營銷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網紅主播年收入破億?

英國廣播公司(BBC)2017年8月播出紀錄片《網紅:中國的網絡明星們正在賺大錢》(Wang Hong: China's online stars making real cash),指擁有百萬粉絲的當紅女主播張大奕2015年收入達3億元,高於中國影視圈收入最高的女星范冰冰。

據《北京晨報》2017年8月報道,網絡平台陌陌公布業績,淨營業收益達3.122億美元,按年升215%,當中逾八成收入來自直播服務。陌陌當紅主播阿冷2016年收入超過1600萬元,亦創造連續8個月獲打賞3000萬元的「神話」。

然而,內地網上媒體「今日網紅」2016年9月發布《中國網絡主播生態調查報告》,透過大數據分析主播群體,發現45%主播月入5000元以下,17%月直播收入在5000至10,000元之間,超過3萬元的僅13%。報告指出,排名前5%的主播收入佔平台主播全部收入的92.8%,其中1%主播更佔全體主播總收入的八成。

◆網紅培訓公司

配合網紅產業的發展,內地出現不少專門培訓和包裝網紅的公司。如直播平台公司「天鴿互動」會在主播直播前,安排他們先接受培訓,包括化妝、理髮甚至整容等,主播開始直播後,亦有專人管理他們的形象、訓練及直播時間表編排等。

天鴿互動稱,主播每次在天鴿旗下的平台上須最少直播3小時,底薪約100至200元,其中表現好的主播平均會直播7至8小時,愈努力收入愈多;而主播另一主要收入來源是直播時收到的禮物,天鴿會與他們六四分成。

◆爭議

1. 以極端手法「博出位」

網絡直播平台被不少內地年輕人視為名利雙收的機會,騰訊瀏覽器2016年7月發布有關2016年內地畢業生去向的大數據報告《95後迷之就業觀》,54%畢業生渴望當網絡主播及網紅,成為畢業生最嚮往的新興職業。

惟不少主播為爭取更多曝光及網民注意,不惜做出種種極端行為,如愈穿愈少、傷害自己。2016年10月,重慶一名網絡主播為了吸引更多人追看其直播,表演搗珔戲褽菕A結果被螫傷,一度昏迷需入住深切治療部。內地網紅小柳岩受訪時表示,非常不贊同這種直播方式,她認為直播易走紅、門檻低,想入行者應先想清楚自己底線,避免走上極端。

2. 「網紅臉」令女性外表標準化

人民網2016年2月引述青島微創新營銷公司發布的《2016年中國網紅經濟白皮書》指出,現時82.5%內地網紅都是漂亮的女生,而9.1%網紅更承認自己曾進行微整形。

BBC 2016年8月的報道指出,外表對內地不少網紅來說不可或缺,「網紅臉」(即大眼睛、錐子臉、高鼻樑及白皮膚)是內地的流行詞,令人擔心網紅文化會令中國女性審美觀趨單一化。報道引述廣州新媒體女性網絡創辦人李思磐稱,部分網紅改變一些年輕女生的想法,如非常苛刻地要求身材和容貌具一定標準,她們甚或相信成為網紅是成功的捷徑,並模仿網紅的行為。

3. 打賞文化 人際交往物質化

直播平台上,主播與粉絲的互動不少須付費,粉絲為支持喜愛的主播不惜花費大量金錢。央廣網2017年2月報道,上海一名13歲女童偷用母親的手機,透過支付程式在兩個月內花了25萬元打賞一名男主播。

中國人民大學文化創意產業研究所長金元浦認為,這種由粉絲直接打賞主播的機制,給粉絲帶來強烈的參與感,而且把主播和粉絲的關係緊綁在一起,形成以主播為核心的社交關係。蘇州大學鳳凰傳媒學院副教授陳一則指出,給主播送禮物、打賞等,然後博得對方的好感,這行為讓不少年輕人獲得滿足感,但他們沒意識到這種通過打賞建立的「親密關係」是虛無縹緲的,而打賞對方意味正常的人際交往降格為金錢關係。

4. 散播錯誤價值觀

《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2016年1月調查2002人,發現五成受訪者批評網紅拜金、功利,28.1%更指摘他們價值觀不正確;另外,56.1%受訪者認為網紅對尚在成長中的年輕人造成負面影響,尤其以網紅為偶像或令他們誤入歧途。

人民網2016年8月發表文章稱,當下出現「網紅亂象」,網絡直播內容不少涉及暴力、低俗、色情、騙局,如有著名直播平台被揭傳播低俗色情的內容,部分網紅更不顧法律及道德底線,做出猥瑣搭訕、C車等行為。文章批評網紅消解社會的核心價值與正能量,混淆是非界限;不少網紅一夜躥紅的樣板更宣揚急功近利、唯利是圖的拜金主義。

◆整頓

內地網絡直播熱潮高漲,不少涉及違法內容,當局自2016年起積極巡查國內主要直播平台,並公布違法違規互聯網文化活動查處名單,亦加強針對直播平台的監管政策。

《互聯網直播服務管理規定》

互聯網信息辦公室2016年12月起實施《互聯網直播服務管理規定》,禁止利用直播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破壞社會穩定、擾亂社會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權益、傳播淫穢色情等法律禁止的活動,亦不得製作、複製、發布、傳播法律法規禁止的內容,又要求平台對直播實施分級分類管理,建立黑名單制度等;如有提供新聞服務的平台,應當設立總編輯。

《網絡表演經營活動管理辦法》

文化部2017年1月1日起實施《網絡表演經營活動管理辦法》,訂明網絡表演經營單位須向省級文化部門申請許可證,不具備內容自審及實時監管能力的,不得開通表演頻道;另外,表演者須實名註冊,而網絡表演經營單位則要建立內部監督管理制度,且須記錄並保存全部網絡表演的視頻資料,不得少於60日,以便有關部門查考。

[通通識 第46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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