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67歲包租公聲稱醉酒,在分租單位的廚房非禮一名婦人租客,包括強吻對方臉頰及用手觸摸她下體,又睡在地板偷窺對方裙底,並稱「唔好嬲我,男人係鹹濕」。包租公昨承認一項非禮罪,裁判官稱他接二連三非禮事主,案情嚴重,判囚4星期。 稱醉酒犯案 以病求情 辯方求情稱,被告吳國強(67歲)獲妻子及子女撰寫求情信,稱被告年紀不輕,患高血壓及糖尿病,他犯案後已深感後悔。辯方續稱,被告當日正在喝高粱酒,女事主其後又邀請被告喝「補酒」,相信被告因而醉酒犯事,非早有預謀。惟控方反對稱,被告於早前的供辭中從未提及「補酒」,質疑有關說法,並稱被告曾表示在犯案前已「睇中驉v事主。 控方:早睇中事主 裁判官表示判刑時只會參考控方案情,並指被告接二連三侵犯事主,即使事主反抗後被告仍然繼續,案情嚴重,判囚4星期。 控方案情指出,女事主與一對13歲及8歲的子女租住涉事單位一間房,事發當日事主正在廚房,被告突然強吻事主臉頰,又用手觸摸對方下體,並說「唔好嬲我,男人係鹹濕」。事主多次反抗不果,及後被告跟隨她入房,睡在地板偷窺事主裙底,及再次用手觸摸對方下體,事主及後報警。 【案件編號:WKCC439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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