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法官區慶祥昨於判辭中列出立法會議員宣誓時的3個規定,以客觀標準審視4名議員的宣誓如何不符要求。有法律學者認為判辭等同「全面擁抱人大釋法」,認為法官完全不考慮過往立法會接受相類言行,純以法律客觀標準來裁定4人宣誓無效,是「幾極端同不合理嚘t繹」。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說,過往立法會議員宣誓時均會作不同行為以表達訴求,只要主席接受便可,惟是次判決完全改變立法會內的遊戲規則,議員宣誓時言行一旦不能達到法庭認為的「客觀準則」要求,便會失去議席。張說,「香港法律唔係去到咁荒謬赯嚏v,認為法官沒有理會立法會過往接受相類言行及宣誓人的主觀解釋,是極端和不合理的法律演繹,相信有上訴空間。 湯家驊﹕定清晰原則 上訴勝算不高 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前議員及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裁決能釐清議員宣誓的法律原則,故是「一件好事」。他批評過往立法會主席處理議員宣誓的準則及手法,外界難以理解,是次判辭定下非常明確的指引及準則,「難以相信有人夠膽唔跟法律,挑戰準則」。湯又說,判辭中的法律原則早已在相關條例及過去案例中提及,並指「唔莊重、唔誠實麉驍}」不應有法律效力。對於4人上訴,湯認為勝算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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