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廣西南寧高新區管委會辦公室前副主任丘朝陽,因貪污逾3680萬元(人民幣·下同),周三(12日)被南寧市中級法院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款500萬元。據內地媒體報道,作為小小的女科長,丘朝陽所貪金額竟高於52名省部級及以上的「大老虎」,南寧紀檢監察部門將其列為典型的「小官大貪」。 據法院判決顯示,丘朝陽此前先後擔任南寧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簡稱高新區管委會)接待辦主任、分管接待辦的辦公室副主任。從2007年10月起的8年間,她利用管理單位公務接待工作及接待費用結算、報帳的職務便利,在沒有實際公務接待之下,先授意接待辦工作人員在「經手人」、「驗收人」處簽名,填寫大量的空白報帳單;並將虛開發票混入正常公務開支產生的發票通過報帳單一同報帳,進而非法套取公款。 南寧中院認為,丘朝陽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侵吞公共財物共計逾3680萬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貪污罪。但她於調查期間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事實,加上自首並退回部分贓款,且當庭認罪,故酌情從輕處罰。 據內媒梳理了十八大以來獲刑的85名省部級及以上高官收錢金額,發現丘朝陽所貪金額僅次於寧夏自治區前副主席白雪山的3886萬元,比華潤(集團)有限公司前董事長宋林、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前局長楊棟樑、北京市委前副書記呂錫文、山西省政協前副主席令政策、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前董事長蔣潔敏等52隻大老虎都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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